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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轮胎循环利用协会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 |
发表日期:2015-4-7 已经有 2572 位读者读过此文 |
2014年协会第七届理事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和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以贯彻落实行业“十二五”规划纲要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提升服务行业、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我国轮胎循环利用行业产品质量和效益,努力开拓、积极进取,脚踏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促使本行业的四个专业得到全面、均衡、协调地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部分 2014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全力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一)积极配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了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的验收工作。我协会的会员企业:北京金运通大型轮胎翻修厂、福建三明市环科化工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已列入拟通过验收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第一批)名单。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年度报告(2013)》。在该报告起草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多次与我协会沟通,要求提供能全面反映废旧轮胎循环利用行业的情况,我协会积极配合并较好地完成了此项工作。 (三)我协会积极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在协助企业申报、组织专家对申报文件进行复核、现场核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4年5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了第一批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23家企业名单。这对于规范整个行业的发展秩序,提高废旧轮胎循环利用水平,树立规范企业的示范效应,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进行第二批准入企业的核准公示工作。 (四)在2014年的全国“两会”上,有关代表提交了关于积极推进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的有关提案、议案,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办公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对提案、议案进行答复。我协会积极配合做好典型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和提案、议案的回复工作。 (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做好我国废轮胎回收体系建设工作,2014年3月21日我协会在北京召开了“废轮胎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研讨会”。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在我国开展废轮胎回收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并原则同意杭州中策橡胶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废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网络回收体系建设方案,确定由我协会负责组织开展废轮胎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六)我协会积极参与了商务部组织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4-2020》、《中国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报告(2013)》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七)为了做好我国废轮胎回收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我协会组织制订《废轮胎回收管理规范》标准的制订工作,该标准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八)2014年,协会多次与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有关领导沟通、汇报,反映翻新轮胎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二、努力把握行业动态,积极反映行业诉求 (一)在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对唐山市玉田县废橡胶制品回收处理严重污染环境情况进行了曝光后,我协会多次组织行业专家和相关企业赴实地针对再生橡胶“动态脱硫工艺”对环境的污染问题进行调研,并召开了“再生橡胶环保综合治理现场会”,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玉田县县委办公室、环保局、发改局的有关领导以及全国各地100多位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对再生橡胶的综合治理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二)为了建立本行业的信息统计和行业发展情况动态分析体系,探索行业统计的模式与方法,我协会对91家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单位2012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重点调查,在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之后,发布了《2012年废旧轮胎循环利用行业部分企业重点调查报告》,并上报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政府有关部门,得到了较好的评价。 (三)一年来,我协会多次以口头和专题呈报的形式,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希望国家能够在财税政策上给予我行业优惠政策。2014年下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发后,我协会积极参与、切实配合,做好意见的收集和反馈。 (四)2014年5月,我行业启动了第三批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工作。此次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共有8家企业申报,其中6家为初次申报。经过专业机构的评审,8家企业均被评为3A级信用企业。 (五)2014年8月15日,我协会与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等协会召开专题座谈会,对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征求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4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中禁止“废旧轮胎及其切块”进口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达成共识。随后,我协会与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联合向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提交了《关于对废旧轮胎进口管理目录调整的建议》,一是建议适度放宽轮胎进口的限制,即将《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所列“废轮胎及其切块”中的废轮胎“切块”进口管理由“禁止”类调整为“限制类”;二是建议选择5-10家再生橡胶骨干生产企业开展废轮胎切块进口试点工作。 (六)2014年5月12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发布了《商务部外贸司关于征求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调整有关意见的函》,拟禁止进口“机动小客车用翻新轮胎”、“机动大客车或货运车用翻新轮胎”、“其他翻新轮胎”、“汽车用旧的充气橡胶子午线轮胎”、“汽车用旧的充气橡胶非子午线轮胎”、“其他用途旧的充气橡胶子午线轮胎”等类别。我协会会同有关行业专家、部分会员企业进行研讨和多方论证,向商务部提交了《关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调整有关意见的建议》。 (七)2014年1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行业专业委员会拟将“轮胎翻修工”由职业变更为工种,对此我协会征求了行业专家及骨干企业的意见,大家普遍认为,在国家强调资源循环利用的大背景下,“轮胎翻修工”作为一种职业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因此我协会积极建议对“轮胎翻修工”这一循环经济产业中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职业单独列为一种职业,并强化对该职业的岗位培训。 (八)2014年6月,我协会收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取消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函》,建议取消轮胎翻新理赔员(师)从业资格。我协会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函进行了回复,从多个角度阐述翻新轮胎理赔员(师)的重要性,建议保留“翻新轮胎理赔员(师)”从业资格。 三、注重科技创新,不断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一)在2013年度全国石油和化工科技创新大会上,我协会首席顾问、北京化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程源以及协会会员企业吐鲁番国星橡胶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时家获评全国石化行业优秀科技工作者。 (二)2014年4月16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委托我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对台州中宏废橡胶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研发的废橡胶资源化、无害化、智能化螺杆挤出再生新技术进行了科技成果鉴定;2014年6月27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委托我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对江苏强维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淮南市石油化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化工大学、中国轮胎资源循环利用研究中心联合研发的“节能环保型废橡胶串联冷却动态脱硫新技术”进行了科技成果鉴定;2014年8月20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委托我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对莒县东盛橡胶有限公司的“废橡胶再生环保型新技术、新装备”进行了科技成果鉴定;2014年11月28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委托我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对上海市橡源驰晨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将废轮胎制备成超细橡胶粉母料新技术”进行了科技成果鉴定;2014年12月9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委托我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对北京化工大学和江苏强维橡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研发的“多阶螺杆连续脱硫绿色制备颗粒再生橡胶成套技术”进行了科技成果鉴定,该技术的研发过程是第一个从再生橡胶机理、配方和工艺上进行了全方位的深入研究,解决了再生橡胶行业污染大、能耗高、产品质量不稳定的难题,真正实现了从废橡胶制备再生橡胶整个工艺流程的安全、环保、节能、清洁、连续和高效。 (三)为推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二批)》,我行业的8项废橡胶轮胎综合利用技术、设备、工艺入选。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外交流 (一)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协会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山东、山西、江苏、辽宁、浙江、广东、重庆、天津等省市50家企业,深度调研行业普遍关注的税收优惠政策、行业准入实施、废轮胎回收体系建设等共性问题,以及制约行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及时地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本行业诉求和广大会员单位的呼声,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2014年4月至11月,我协会与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两次在北京召开了关于废旧轮胎管理的国际研讨会。全球部分知名轮胎企业汇聚一堂,就废旧轮胎管理的现状及各自的经验、问题进行研究和交流。我协会在会上介绍了中国废旧轮胎管理以及废轮胎回收体系的有关情况。 (三)2014年6月,我协会再生橡胶分会年会暨废轮胎综合利用技术交流会在江苏省宿迁市召开。会上,强维集团、淮南市石油化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推出的“环保型复原再生橡胶”新技术和新工艺引起了与会代表的高度重视,给予很好的评价。 五、规范自身运作,建设合格的行业组织 (一)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印发后,我协会及时召开了会长办公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并根据《中国轮胎循环利用协会章程》及行业和协会的特点与发展状况,向常务理事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分支机构设立、整合议案》。并决定将该《议案》以通讯方式提请各副会长、各常务理事单位审议。该《议案》获得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单位赞成,并在2014会员年会审议通过。 (二)我国废旧轮胎循环利用产业近年来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正面临着产业升级和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政府主管部门领导的建议,我协会成立了“节能环保技术推广与咨询服务中心”,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利用协会的平台提供行业的技术装备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教育培训等多方面的服务,引导和促进产业升级与发展。 (三)本着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服务的理念,我协会秘书处自主承办了“第十一届中国国际轮胎资源循环利用展览会”。作为我国轮胎循环利用领域惟一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展览会,此次展会展出面积6000㎡、参展企业近百家,展品涵盖了废旧轮胎回收、循环利用、科研开发、装备制造及产品应用全产业链。此次展览会,我协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下,向自主办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四)根据中国轮胎循环利用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我协会向主管部门以及登记机关提出了将原“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更名为“中国轮胎循环利用协会”的申请,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支持和帮助下,经主管部门以及登记机关的严格审查,2014年9月22日批准我协会更名为中国轮胎循环利用协会。 (五)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我协会印发了《关于推选“2013年中国轮胎循环利用协会优秀会员单位”的通知》,遴选了近年来按时缴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协会重大活动的95家会员单位,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其进行了表彰,授予了“2013年中国轮胎循环利用协会优秀会员单位”荣誉称号。通过此项活动,拉近了与各会员单位的密切联系、增进了协会与会员单位的关系、受到了相关会员单位的一致好评。
第二部分 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5年协会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建设,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在尽职尽责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要下大力气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三大方向、十二项主题工作): 一、在与政府联系方向 (一)继续关注废旧轮胎循环利用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走向。 (二)继续加大呼吁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废轮胎进口试点工作的研究,要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选择有条件的再生橡胶生产企业进行废轮胎进口试点,有限制的进口部分废轮胎,以弥补国内废轮胎资源不足,促进我国再生橡胶工业的发展。 (三)在总结杭州中策橡胶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轮胎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国废轮胎回收体系建设的建议方案,配合政府主管部门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废轮胎回收体系。 二、在行业工作方向 (一)轮胎翻新:1、研究翻新轮胎产品认定的可行性;2、建议主管部门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2)轮胎翻新相关条款修订。 (二)再生橡胶:1、以“节能、环保、清洁、安全”为主线,继续推动新技术创新;2、实施“走出去”战略,将优质产品、优良装备推向国际市场。 (三)橡胶粉:扩大橡胶粉的直接应用范围。 (四)热裂解:加快推动规范热裂解产业化进程,积极探索热裂解炭黑的应用方向和高值化利用。 (五)制定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三、在协会建设方向 (一)建立秘书处工作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二)完成分支机构的组建,完善分支机构的规范管理。 (三)建立准入企业的数据统计体系,为政府和企业提供较为可靠的信息数据。 (四)力争将轮胎翻修工列入国家职业系列,依据轮胎翻修工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适时开展轮胎翻修工国家职业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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