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协会章程,本着对协会责任、权利和义务三统一的原则开展工作,树立为协会为会员服务的意识,享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热情为会员服务,积极承担协会各项公共事业及公益事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协会理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反映地方和本行业领域内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与办法,为协会提供协会所需的统计数据,为行业发展提供服务。
四、维护协会的团结统一,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不搞非组织行为。
五、凡不遵守以上各项规定,不热心协会事务,两次以上未经请假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两年不按规定缴纳会费,对所担任的兼职副会长即视作为自动辞职,由协会秘书处发函通知各会员单位。 |